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3〕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等文件要求,有效落实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题会议要求,夯实实验室安全管理“三级责任制”,9月4日,我院对各类实验室、研究生自习室和科研平台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围绕实验室建筑安全、水、电、门窗展开,旨在全面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检查人员认真细致地检查了各实验室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灭火器是否齐全有效;水、电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漏水漏电等安全隐患,门窗是否严密;是否有效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和使用登记制度;是否有电动车电瓶、大功率电器等违规设备的使用。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我院对检查中发现的电路老化、线路混乱等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整改和处理,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漏洞,有效减少了潜在的安全风险。
我院将继续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常态化排查机制,坚持一切工作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规范消防应急处置程序,建立整改台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同时,将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共同为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