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选拔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公开,保证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拔尖创新人才入围,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普通推免生的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
1、申请条件。须满足以下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
(3)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任务;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专业排名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在50%以内(无挂科和不及格课程)。
2、考核办法。综合考核:推免生推免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认定。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60%+综合素质40%
(1)课程成绩=本科平均学分绩点/最大本科平均学分绩点×100
(2)综合素质=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40%+学术论文×40%+全面发展×20%
(3)综合素质考核积分办法详见附件5。
(4)全面发展由学生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评定。
二、学术专长推免生的申请条件及考核办法
1、申请条件。
由学院进行考核认定,人数不超过当年推免计划的15%,必须报考陕西科技大学。除具备普通推免生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学科竞赛目录见附件6)
(2)本科阶段在学术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且陕西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期刊目录见附件6)
(3)在本专业领域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成果署名为第1名或指导教师第1名、学生第2名,且陕西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考核办法。考核认定:
推免资格按照《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试行)》(附件6)由高到低认定。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13日24:00前。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所有材料在申请推免资格当年8月31日之前获得证书或正式见刊发表。
2、申请人须填写并提交以下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1)纸质版材料:
1)附件1:《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注册章齐全)、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期间成绩单1份,加盖相应教务部门公章(由学院教秘统一出具,无需自行办理);
4)综合考评成绩专业排名证明一份,加盖相应教务部门公章(由学院教秘统一出具,无需自行办理);
5)提供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无证书者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
6)各类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无证书原件者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
注意事项:所有材料按顺序排序、装透明文件袋:标明学号、姓名、联系方式及推免类别(普通推免/学术专长推免),在规定日期前提交至辅导员老师处。
(2)电子版材料:
1)附件1:《陕西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附件2:《2023年陕西科技大学经管学院入围及获得推免资格考生登记表》(注意:文件中有两个子表,均需填写);
3)附件3:《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情况登记表》;
4)附件4:《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科研、竞赛成果统计表》。
注意事项:电子版材料文件按照要求修改文件名,打包压缩,以“学号—姓名—推免类别”命名压缩包,提交各班级辅导员老师处。
初审合格后进入综合素质审核认定。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安排随后通知。
四、推免工作程序
1、推免流程:
9月14-16日: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
9月17-20日:学院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公示考评结果;
9月21日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并上报拟获得推荐资格名单;
9月28日-30日:学院组织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及确认工作;
10月20日前:学院开展获得资格推免生考核、接收工作。
2、综合评价形式:
(1)学院组织申请学生进行答辩,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学院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2)对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培养潜质采取一票否决制,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
3、综合评价内容:
(1)本科阶段科研、获奖、服兵役、国际组织实习或出国(境)交流、志愿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实践等。
(2)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团队精神、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研究兴趣与培养潜力等。
五、享受政策
获得推免资格可享受以下政策:
免试攻读学院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六、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专门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本学院推免的全过程有关事宜。
1、领导小组:
组长:崔楠
副组长:苏芳、陶兴旺、石乘齐
成员:薛俭、邢战雷、王胜利、冯俊华、王海刚、曹志鹏
秘书:邓鲲鹏、梁志莹、孙宏娟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人文楼A707)
电话:029-86168550
邮箱:dengkunpeng @sust.edu.cn
2023年经管学院推免申报QQ群:871782635
七、其他
1、免试资格在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时生效,考生须符合国家相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条件。
2、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学校将在学生个人档案中注明不诚信记录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1)在推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4)心理测试不合格者。
4、学校执行国家相关研究生招生政策,若遇国家招生政策重大调整,学校将进行相应调整。
5、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签署《推免工作人员承诺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6、本实施细则没有规定或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7、本细则由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