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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计划实施细则

2022年09月09日 20:45  点击:[]

为促进广大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教育特色、学科优势、培养条件、师资力量等方面的全面了解,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改善学缘结构,鼓励优秀生源报考,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要求,面向全国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生)进行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以下简称“优研计划”)选拔工作。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品德良好、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外语成绩须达到国家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或通过相应等级的英语测试。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生,成绩排名位于所在专业前60% (具体以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为准)。

2、具有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高校应届生,成绩排名位于所在专业前50% (具体以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排名证明为准)。

3、陕西科技大学应届生,成绩排名位于所在专业前50% (具体以所在学院出具的平均学分绩点位于所在专业排名证明为准)。

4、对于具有特殊工程实践能力、学术专长和学科竞赛获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等次,团队排名前三,竞赛类别见附件1)的申请者,需有至少两名与申请专业有关的所在学校硕士生导师推荐,可不受专业排名比例的限制。

(四)优研计划申请专业所属学科类别以学院公布的为准,申请人申请学科类别应与本人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相应学科类别报考条件及招生信息按《陕西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执行。


二、选拔流程

1、申请时间

2022年9月9日-9月14日(请加入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研计划QQ群:808802597)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计划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注册章齐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期间成绩单1份,加盖相应教务部门公章。

(3)综合考评成绩专业排名证明一份,加盖相应教务部门公章。

(4)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它相关材料。

(5)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授权专利、出版的专著等。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电子版。

3、初审合格后进入考核环节(学院负责组织具体考核工作)。

4、考核通过,学院网上公示认定名单,无异议后获得优研计划资格。


三、享受政策

获得优研计划资格者可享受以下政策:

1、获得本科所在高校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可申请直接录取为我校相应学科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

2、一志愿报考我校2023年优研计划认定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达到学校相应学科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学院考核

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专业排名分×60%+科研创新分×30%+英语综合分×10%

说明:

(1)专业排名分=(1-专业排名百分比)×100

(2)科研创新分=原始积分(具体标准见附表)/申报者中最高原始积分×100

(3)英语综合分= CET4成绩/710×100(或CET6成绩×1.2/710×100)


、特别说明

1、优研计划资格在报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时有效,报考学院及学科类别需与认定学院、学科类别一致,且符合国家相关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其优研计划资格:

(1)申请人提交的个人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

(2)申请人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它方面审查不合格者。

3、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研究生招生政策,若遇其招生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4、本实施细则没有规定或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5、本细则由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研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学院优研计划实施领导小组

学院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本学院优研全过程有关事宜。

1、领导小组:

组 长:崔楠

副组长:苏芳、陶兴旺、石乘齐

成 员:薛俭、邢战雷、王胜利、冯俊华、王海刚、曹志鹏

秘 书:邓鲲鹏、梁志莹、孙宏娟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老师(人文楼A707)

电 话:029-86168550

邮 箱:dengkunpeng@sust.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9月9日


附表

科研创新加分项目积分表

获奖等级或内容

分值

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

国家级

特等奖

10分

同一奖项取最高分

一等奖

8分

二、三等奖、单项奖

6分

鼓励奖、优胜奖、参赛奖

3分

省部级

特等奖

8分

一等奖

6分

二、三等奖、单项奖

4分

鼓励奖、优胜奖、参赛奖

2分

学校级

特等奖

4分

一等奖

3分

二、三等奖

单项奖

2分

参赛奖

1分

论文发表

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10分

1、论文以见刊为准

2、非核心期刊第二篇计1分/篇,第三篇起不计分。

非核心期刊

第一作者

2分

注:可积分竞赛以研究生院发布的《学科竞赛目录》为准,同一奖项取最高分,不累加;集体奖项以证书排名顺序,从第二名开始依次减少0.5分;证书不注明获奖学生姓名者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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