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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专业硕士学位导师遴选办法

2015年03月31日 08:12  点击:[]

各相关学院:

为适应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鼓励导师分类评聘和加强双师型导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结合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

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是指导和培养适应社会特定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重要工作岗位。本次遴选工作在我校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下按领域申报坚持“师德优先,注重专业能力”的原则,突出导师的岗位责任意识,强调导师的技术应用指导能力。每位申请人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不超过2个(含),申请的专业学位领域不超过3个(含),不能跨学院申报。

一、聘任对象:我校在岗的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学术行为端正,遵纪守法。

2.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在所申报的专业学位领域,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熟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能指导研究生顺利完成专业学位论文。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所必需的研究课题和经费,2013-2015年有主持的横向项目。了解工程实际,与企业有较广泛的合作,能够为指导的专业学位硕士生提供到企业或行业相关部门实践的机会。

(2)为地方政府、企业制定或提出的生产规划、计划、技术方案或提出的技术意见、建议被采纳,经实施后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在科技成果的转化、新技术的示范推广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已受到有关地方政府、企业的科技工作荣誉表彰或被聘为科技特派员、科技顾问等。

5.各学院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条件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经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执行。

6.只有本次被遴选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才能列入《2016年陕西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从2016年起不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不得在相关招生领域内招生。

三、评选组织程序及时间安排

1.4月1日-4月29日各相关学院组织申请人填写《陕西科技大学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遴选条件及本学科实际需求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批、签署意见。

2.4月30日下午5∶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请人《陕西科技大学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一份)及《申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2)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相关材料,报主管校长审批公布。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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